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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1 15: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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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YL2468 于 2015-1-21 15:03 编辑
2.7 磷化膜重量
按附录A(补充件)测定的磷化膜重量, 应符合表1.所列数值, 磷化膜厚度与重量的换算关系参考附录C(参考件).
2.8 磷化膜耐蚀性能
按3.3条规定的方法检验磷化膜耐蚀性能时:
2.8.1 浸渍法: 经1H, 基体金属不应现出锈蚀(棱边, 孔, 角及焊缝处除外).
2.8.2 点滴法: 可作为工序间磷化膜质量的快速检验.
2.9 漆膜耐蚀性能
按3.4条规定的方法检验漆膜耐蚀性能时: 锌盐, 锰盐, 锌钙盐磷化膜涂漆试样经24H耐盐雾试验后, 铁盐磷化膜的涂漆试样8H耐盐雾试验收后, 除划痕部位处, 漆膜应无起泡, 脱落及生锈等现象.
注: 划痕部位系指划痕任何一测的附近宽度0.5MM内.
3. 检验方法
3.1 外观检验
在天然光或混合照明条件下, 用目视检查, 天然光照度要求不小于100lx, 采光系数最低值为2%, 混合照明的光照度要求不小于500lx.
3.2 磷化膜重量测定法
经过2.3, 2.4条及2.5.1款处理并干燥的试样, 按附录A规定的方法测定膜层重量.
3.3 磷化膜耐蚀性能检验
3.3.1 浸渍法: 将工件或试样(已降至室温)浸入3%的氯化钠(NaCl)的水溶液中, 在15-25℃下, 保持规定的时间, 取出工件或试样, 随时之洗净, 吹干, 目视检查磷化表面是否出现锈蚀.
3.3.3 点滴法: 磷化膜耐蚀性能的点滴法检验见附录D(参考件)
3.4 漆膜耐蚀性能检验.
3.4.1 经2.3 2.4条及2.5.1款处理并干燥后的磷化试样, 按 GB1765-79<<测定耐湿热,耐盐雾, 耐候性(入工加速)的漆膜制备法>>中第3条制板方法的规定, 喷涂一层厚度为25-35um的A04-9白色氨基烘漆, 室温干燥30min, 再放入恒温鼓风烘箱中, 要温度102-107℃下烘2h, 干燥后的试样, 用石蜡和松香1:1的混合物或性能较好的自干漆封边, 封孔, 在室外温下置放24h, 待试.
3.4.2 制备后的试样, 用18号缝纫机针将漆膜划成长2cm的交叉对角线(划痕深至钢铁基体, 对角线不贯穿对角, 对角线端点与对角成等到距离), 取试样三片, 划痕面朝上, 而后的将试样置于符合GB-1771-79<<漆膜耐盐雾测定法>>的盐雾试验箱中, 按其规定的试验条件连续试验.
3.4.3 检查时, 取出试样, 用自来水冲净试样表面上所沉积的盐分, 冷风快速吹干(或毛巾, 滤纸吸干), 目视检查试样表面.
4 验收规则
4.1 工件磷化后的质量检验包括外观, 磷化膜重量, 磷化膜耐蚀性能及漆膜耐蚀性能检验.
4.2 外观检验验收按下列规定:
4.2.1 大工件和重要工件应100%进行检验并逐一验收 .
4.2.2 一般工件(包括小工件或小零件)可按GB 2828-81<逐批检查度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抽样检验验收, 检验规则见附录B(补充件).
4.3 测定磷化膜重量时, 在受试的三个平行试样的平均值不合格, 则再取三件进行复验, 若其平均值仍不合格, 则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4.4 磷化工件由于数量, 尺寸及形状不能按规定的方法进行耐蚀性能检验时, 应按下列方法之一制作试样.
4.4.1 从实际工件切取一部分.
4.4.2 用与工件相同的材料长宽为70*150mm的试样与工件同时进行处理.
4.5 磷化膜耐蚀性检验时,应从每批工件中抽取三件试样进行检验, 其中有一件不合格则再取双倍试样进行复验.若仍有一件不合格, 则采用4.7条的规定进行检验并以其结果为准.
4.6 磷化膜重量及漆膜耐蚀性能检验为抽验,应在下列情况之一时进行:
4.6.1 新设计投产的产品.
4.6.2 企业规定的周期检验.
4.6.3 设备, 工艺或槽液配方改变.
4.6.4 其他认为必要时的检验.
4.7 漆膜耐蚀性能检验时, 在受试的三个试样中, 其中有一个试样不合格, 则再取双倍试样复验,若仍有一个试样不合格, 则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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