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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先来看一下严重度S,不管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多低,一旦发生了,那么它所带来的严重后果实际上都是一样的,所以严重度是不可以变化的。但是这里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当前设计不发生改变的情况下,换句话说,假如我们修改了设计,那么严重度也就需要重新评估。 其次,我们来看发生度O,O值是基于失效原因导致失效模式发生的可能性来评价的,而预防措施恰好就是针对失效原因的。举个例子,对于打磨之后的铝件仍有毛刺残留,我们可以通过设置预警装置,限定时间,让机器充分完成打磨,以减少该失效模式的发生。假设这个措施足够有效,那么也就意味着在铝件完成打磨之后,产生毛刺这个失效的可能性会无限降低,因此发生度O也会跟着降低,所以说预防措施的有效性是能否降低发生度的关键。
最后再来看一下探测度D,实际上探测措施的有效性会直接决定探测度D的分值,假设生产的不良品一出现就立即被我们发现了,那也就证明我们的探测措施足够有效,探测度D的分值自然也就会降低。当然这里的探测范围必须是要在产品出厂之前完成,否则产品都已经发给客户了,再探测出来还有什么意义呢?那只能坐等客户投诉了。 其实我们可以明显感觉到,预防措施要比探测措施更加有效。一个是直接减少问题的发生,另一个则是问题已经发生了,但是能够及时发现并且纠正。实际上在FMEA分析的过程中,多数情况下是无法直接探测到原因的,也就是说我们找不到预防措施,所以探测措施就成为了我们另一个保障,这就好比解题的两个思路,这两种措施都是能够防止不良品的流出。既然目的已经达到了,那么本质上其实并无好坏之分,所以大家在今后分析过程中,不用刻意强调非要找到预防措施,两者需要兼顾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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