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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事故处理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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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3 13:34: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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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明确突发性紧急事故时,本公司员工如何及时把突发紧急事故准确的汇报给相关主管部门及安全主管,确保突发紧急事件得到及时处理,把紧急事故对生命、财产构成的危险减少到最少。
2.范围
紧急事故汇报事件包括:货物、集装箱、拖车失窃事件,非准许运输车辆、人员闯入事件,有预谋破坏公司财产、侵犯员工人身安全事件,火警事故,员工打斗事件,员工工伤、突发事件等。
3.程序
3.1.凡在公司内生产的员工,当有事故发生时,应立即向部门主管汇报。
3.2.当有紧急事故发生时,应立即向值班门卫汇报。
3.3.当部门主管或值班门卫接到员工紧急事故的事件汇报后,应立即把紧急事故情况汇报给安全主管。
3.4.当门卫在值班时发生紧急事故,当班门卫应立即把紧急事件的情况及时报给安全主管。
3.5.当安全主管接到紧急事故的事件汇报后应汇报给总经理,如事态严重,应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汇报,记录于《报警记录表》内,并在事故发生后的24小时内把事件经过汇报给客户。
3.6管制区或工厂内有擅闯者进入时,应立即把擅闯者的情况及时报给安全主任,并记录于《擅闯者记录表》内。
3.7.汇报联系人名单:
安全主管、业务部部长、生产部部长              
详见反恐组织架构及职责管理规定        
4.紧急联系电话号码:
报 警: 110(外线)     火 警:119(外线)      急  救:120
5.举报可疑、恐怖事件奖励
为了配合我们公司对反恐(GSV C-TPAT)的需要,建立安全、和谐的公共环境,确保公司所生产的产品能够顺利的、安全的交付给客户,对于可疑人员和恐怖事件进行举报奖励,凡是在本公司的员工如发现可疑人员或者恐怖事件,均可口头或者电话通知公司最高领导,以便能够更快、更好的消除隐患,对于举报的员工,公司对事件进行处理,经查明属实的,公司将给予举报人每人500元的现金奖励,并对该员工实行匿名保密的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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