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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欧盟机电产品CE认证的具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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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31 19:39: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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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聚会:
随着世界贸易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WTO成员国为保护本国产业和市场,由采用传统的关税壁垒转向采用隐避性较强的以反倾销、技术性贸易壁垒和绿色贸易壁垒等形式为主的非关税贸易壁垒措施。众所周知,欧盟是WTO规则的主要制定者之一,欧盟对机电产品进口实行的CE认证制度便是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手段之一,它规定进口的机电产品必须达到一定的安全和健康标准,才能通过规定的合格评定程序,取得欧盟统一的CE合格证书,只有带有CE标志的机电产品才能进入欧盟市场并进行销售等商业活动。这些规定严重制约了我技术产品的出口。根据部领导的指示,为扩大我机电产品出口,我们着重就CE认证标准的具体内容与德国相关部门进行了联系,并查阅了欧盟98/37号和98/79号准则,现将机电产品获得CE合格证书所应达到的具体的安全与健康标准,概述如下:
一、产品设计和制造的安全与健康标准
1、基本标准
1)安全原理——机电产品的结构形式应保证在调试、运用及维修时不伤及工作人员。——厂商在寻找最佳方案、设计并生产产品时,应考虑彻底消除不安全隐患;如产品生产制造后仍存在不安全隐患,应制定相应措施防止危害发生;如安全措施制定后,仍存在其它的对安全的威胁,应提请用户注意,并指出可采取的必要的培训措施及可配备的安全防护设施。——在设计、制造产品及编写使用说明时,厂商除应考虑人们的正常使用外,还应估计到人们对设备可能进行的其他使用。同时,产品的设计应保证用户只能对其进行符合规定的使用,以免危险的发生;或在产品使用说明中特别指出违反规定的使用将产生的严重后果。——所设计制造的产品应将给操作人员带来的负荷、疲劳及心理负担减小到最低限度。——厂商在设计和制造产品时,应充分考虑到给操作人员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如鞋子、手套等,及该用品带来的负荷。——最终提供给用户的设备应同时配备有所有重要的特殊装置或部件,以便操作人员能够安全地对设备进行调试、维修及使用。
2)使用的物质和物品制造机械设备时所使用的物质及使用机械设备时所应用的物品不应对相关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构成威胁。特别是使用液体物质时,不应由于对液体的注入、使用、回收或清除而带来安全方面的问题。
3)照明如普通室内照明装置无法达到机械设备运转时所需的安全要求,而可能引发安全危险时,机械设备本身应配备有设备运转所需的特殊照明装置。同时,厂商应注意防止配备的照明装置使人目眩、头晕。如需对机械设备内部装置进行经常性检查、调试或检修,该内部装置也应配备有相应照明装置。
4)产品的使用设计——应保证用户的安全使用——如产品及其组件因其重量、尺寸和形状无法用手搬动时,该设备应配有相应设施,以便起重装置可投入使用;或设计时考虑了起重的需要而使设备本身带有相应设施如螺纹孔;或设备的形状便于普通起重装置的使用。——如产品及其组件可用手来回搬动,则其设计形状应便于搬动;或配有提携装置如把手。——某些轻便的产品或组件因其形状或组成材料在使用时可能产生危险,应对其制定特殊的预防措施。
 楼主| 发表于 2013-10-31 19:46:57 | 显示全部楼层
2、控制和指令装置
1)控制装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控制装置的设计和制造必须保证该装置安全、可靠地运转,不发生危险的情况,能满足全套设备运转的要求,能抵御外界不良的影响,在系统发生故障时能保证不出现危机情况。
2)控制件——控制件的标志应清晰、合理、易于辨认。其安装位置应尽可能有利于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无虑、快速和明确的操作;其设计应完整,对它的操作应产生应有的控制作用,不引发危险;其设计的防护措施也应得当,如某种特定的控制作用能引发某一危险时,防护措施的实施将保证避免危险的发生。——控制件的设置、机体的运动方向及阻力应与控制作用相协调。操作人员必须佩戴的防护用具如鞋子、手套等所带来的负荷应得到充分的考虑。——机械设备应配有安全显示装置如刻度盘、信号显示器等。操作人员必须能够从其操作位置上便可以看到该显示装置,并确认无人逗留在危险区内。如果做不到这一点,则控制装置应带有声音或光的警告信号器,能在机器开动前预先发出警告,相关人员能及时迅速地阻止机器的启动。
3)启动装置机器的启动只能通过有目的地操作指令装置才能得以实现。不管出于什么原因机器停止运转后如需再次启动,或机器的运行状态如速度、压力等需做根本改变,都必须通过操作指令装置来实现。
如果机械设备拥有多个启动指令装置,并能伤及操作人员,则应配备相应设施,如只允许一个指令装置发生作用的选择开关,以防危险的发生。
4)关闭装置每台机器应安装有停止运转的指令装置。每个工作台也应配备有相应的指令装置,在情况危急时,能保证所有的运转部件或某些运转部件停止运转,以确保整台机器的安全。一旦机器或其运转部件处于停止状态,驱动装置的电力供应也应中断。
5)紧急关闭装置一台机器应配有一个或多个紧急关闭装置,以避免危机情况的发生。但下列情况除外:
——紧急关闭装置无法缩短正常关闭所需的时间;——危机发生时,来不及采取必要的措施;——使用的是手持或手动机械。紧急关闭装置应保证:
——其操作件清晰可辨,位于视线容易触及的地方,并易于操作。——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停止某一带有危险性的运动过程。如工作人员在紧急关闭装置发出停止运转指令后无法继续操作该装置,应通过锁定该装置保证其发出指令的持续有效直至锁定的解除。应保证避免出现装置锁定后停止运转指令不起作用的现象;对装置锁定的解除也只能通过相应的操作才能得以进行;锁定解除后,机器不能继续进入运转状态,而应通过重新启动再进入运转状态。
6)运转状态选择开关如果机器拥有多种控制程序或运转方式,并各具大不相同的安全等级,机器则必须安装有运转方式选择开关,每项开关只适用于一种控制或运转方式。如机器正处于某一工序中,而需要启动另一运转状态,则应预先对相应的选择开关制定下列有关控制方面的规定:
——关闭自动控制装置——只有在极其严格的安全条件下如:降低速度、降低功率或采取其他预防措施,才可以启动可能带来危险的机器部件的运转。——如机器的运转将对机器内部的传感器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从而诱发危险时,应禁止机器的运转。——从选择开关的操纵台上应能直接对各种运转部件进行控制。
7)电力供应故障电力供应的中断、改变或中断后的恢复不应导致危险的发生,更应排除下列情况的出现:
——机器的突然开动;——不执行已发出的运转停止指令;——运转的机器部件或机器加工件的脱落或甩出;——无法对运转部件进行自动或人工关闭的操作;——防护装置的失灵。
8)控制电路的故障或事故,不应导致危险情况的发生,更应排除下列情况的出现
——机器的突然开动;——不执行已发出的停止运转指令;——运转的机器部件或机器加工件的脱落或甩出;——无法对运转部件进行自动或人工关闭的操作;——防护装置的失灵。
9)软件操作人员和监控系统间的人—机对话软件应按照使用方便性的原理进行设计。
 楼主| 发表于 2013-10-31 19:47:58 | 显示全部楼层
CE认证的发证在国内有很多机构得到授权了吧
发表于 2013-11-3 07:55:28 | 显示全部楼层
是的  很多民营的检测机构都能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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