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668|回复: 0

我国发布首个《认证机构履行社会责任指导意见》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10-17 22:46: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质量管理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近日,国家认监委发布了《认证机构履行社会责任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建立社会责任报告公开发布制度,鼓励认证机构从2012年起公开发布社会责任报告,并要求从2014年起,所有依法设立的认证机构应公开发布社会责任报告。据悉,这是我国认证认可行业发布的首个以履行社会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指导性文件。    明确重要意义
    据了解,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转变发展方式、调整发展结构的需要,组织引导认证机构按照“传递信任,服务发展”的要求,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提升认证质量、保证认证的有效性,促进我国认证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国家认监委就认证机构履行社会责任、强化社会责任建设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明确了认证机构正确认识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意义,指出认证机构履行社会责任是认证活动的本质要求,是认证公信力的重要保障,是认证机构的重要义务,是认证机构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需要。
    《指导意见》提出了认证机构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要求认证机构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传递信任,服务发展”为使命,坚持“公正、客观、科学、规范、诚信”的行为准则,强化社会责任意识,共同构筑认证认可诚信体系;以“责任认证、诚信认证”为己任,建立健全认证机构社会责任管理体系,有效践行社会责任;建立健全履行社会责任的内部管理制度,定期发布社会责任报告。
    确定主要内容
    《指导意见》根据我国认证机构的行业特点和发展情况,确定了认证机构履行社会责任的主要内容,包括遵守法律、规范运作、诚实守信、提升服务水平、创新发展、环保节能减排、员工权益和服务社会八个方面。其中,要求认证机构自觉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各项要求和机构规范运营的其他要求,认真履行法人和公民道德准则,反对不正当竞争和商业贿赂及欺诈行为,自觉接受政府、消费者和社会的监督,维护认证市场秩序;建立保证认证活动公正、科学和规范运行的业务管理、人员管理及认证风险识别和防范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并有效施行对获证组织的监督措施,加强认证活动全过程的管理与控制,为获证组织持续满足认证要求提供切实有效的支持;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和行业自律要求,以公平、公正、客观的方式开展认证活动,以真诚的态度和规范的做法对待认证相关方,通过科学的手段、严谨的作风、规范的程序、专业的能力、优质的服务和可靠的结果取得社会信任;积极开展围绕改进和提升组织的管理水平及保证认证有效性的多样化的服务活动,使组织建立的管理体系与实际的管理过程达到有机结合,为提供高质量和可信的认证结果奠定基础;围绕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积极扩展认证领域,创新认证业务模式,满足政府、行业和企业发展对认证的需求,发挥认证工作对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的促进作用。
    提出具体要求
    《指导意见》对认证机构履行社会责任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树立责任意识、建立履行社会责任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社会责任报告公开发布制度等。《指导意见》指出,认证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应深刻理解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社会责任意识,高度重视社会责任建设工作,把履行社会责任与机构的发展战略和文化建设紧密结合,加强社会责任全员培训和普及教育,不断创新管理理念,形成履行社会责任的发展价值观和文化观念。认证机构要把履行社会责任纳入内部管理体系的各个层面,建立健全相关机制,保障社会责任在机构管理的各个层面有效实施,定期进行自查和改进,保证社会责任制度的持续有效。
    《指导意见》特别提出,鼓励认证机构从2012年起公开发布社会责任报告;强制性认证指定机构和指定采信认证业务的机构应积极发布社会责任报告。到2014年,所有依法设立的认证机构应公开发布社会责任报告。国家认监委将设立面向社会的认证机构社会责任报告发布平台,公布认证机构的社会责任报告;组织认证机构开展履行社会责任的经验交流和提供业务指导;适时建立认证机构社会责任报告的分级评价制度,指导认证机构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
    据悉,《指导意见》发布后,国家认监委将组织开展认证机构履行社会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将承担强制性认证或指定采信认证业务的机构发布的社会责任报告纳入认证执法监管内容,以提高相关认证机构履行强制性或指定认证业务的社会责任意识。《指导意见》要求,各地认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认证机构在认证活动中履行社会责任情况的监督,认可机构和认证认可行业协会要将对认证机构及从业人员的社会责任要求纳入认可评审和注册考核。
    国家认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我国统一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已逾100万张,建立认证机构社会责任管理制度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也是一项全新的事关构建认证认可诚信体系的重要任务,既需要积极探索,更需要认证机构的广泛参与实践。国家认监委将根据认证机构建立社会责任内部管理制度和发布报告的情况,并结合有关方面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经验,做好总结和交流等工作,不断完善认证机构社会责任建设工作。希望借《指导意见》的发布,构建认证行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良好风气,共同创建一个和谐、健康、有序的认证市场环境,使认证机构和整个认证行业更好地为国家经济发展服务,传递信任,共同发展。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QPDCA平台自律公约|QPDCA质量论坛 ( 苏ICP备18014265号-1 )

QPDCA质量论坛最好的质量管理论坛 GMT+8, 2024-5-12 04:33 , Processed in 0.097179 second(s), 16 queries , Gzip On.

无锡惠山区清华创新大厦901室0510-66880106

江苏佳成明威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