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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ISO9001:2015的理解之4.2理解组织相关方的需要与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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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19 14:30: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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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就看到一项某审核员在某外资企业ISO9001:2015认证审核中所开出的有关4.2要求的不符合项。该不符合项的内容大致如下:组织未能提供针对某种化学品的供应商XX公司的要求得到确认的证据。
对该不符合项,企业体系管理看蒙圈了,不知怎么整改,便来问我意见。说实话,当时看到这个我也蒙圈了。为什么呢?一开始我都没明白其所指为何,继而觉得这个不符合项有问题,是难以成立的,但我又不好直说这个不符合项有问题,毕竟是“同道中人”,有所避讳,于是我就建议企业人员同该审核员沟通,余下不表。
这里且说我为什么觉得这不符合项难以成立呢?又有什么问题呢?
 楼主| 发表于 2017-7-19 14:31:18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我们理解一下该不符合项的意思。根据该不符合项的描述所要表达的意思大约有两种:一是组织应该提供相关的证据以证明其对某化学品提供商的需求(什么需求?)进行确定,实际上没有提供;二是组织压根就没有确定该供应商的需求。
其次,我们回顾一下标准原文,ISO9001:2015中4.2的要求为:Due to their effect or potential effect on the organization’s ability to consistently provide products and services that meet customer and applicable statutory and regulatory requirements, the organization
shall determine:a) the interested parties that are relevant to the quality management system; b) the requirements of these interested parties that are relevant to the quality management system.
The organization shall monitor and review information about these interested parties and their relevant requirements.(参考译文:由于对组织持续提供满足客户和适用法律法规要求的产品和服务的能力具有影响或潜在影响,组织应确定:a) 与质量管理体系有关的相关方; b) 与质量管理体系有关的相关方的需求。组织应监视和评审这些相关方及其有关需求的信息。)

 楼主| 发表于 2017-7-19 16:12:52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这段标准条文的理解,我先特别解释一下,我将上述所引用标准中的Requirement译为“需求”,而不是“要求”。为什么这样翻译呢?乍看起来,需求与要求好象没什么不同。其实不然,有大不同。
首先,在汉语用法中,从语气程度上,“要求”比“需求”要强烈;而且主要的,“要求”具有一种主动而强势的意味,通常为强势一方所使用,前者语义重点在“要”,后者主义重点在“需”。大家不妨回想工作生活中这两个词的使用情境,应可以体会出它们的区别,比如,通常地,在买卖中,是顾客“要求”卖方怎样,客户“要求”供应商怎么样,很少有供应商“要求”客户怎么样。。。。。。。

其次,英语中有关Requirement的应用有不同。按《朗文当代高级英语词典》,Requirements意为:something that someone needs or ask for;something that must be done because of a law or rule。
根据这个解释,可看出两者的不同,第一个意义用在“人”有关情形时,其义应重在“需”上,第二个意义,用在与法规或规定有关情形时具有强制性,是必须要做的,所以,第一个意义可译为“需求”,第二个意义可译为“要求”。

再次,在本标准4.2条文中的“相关方”通常是包括组织与相关人员,而组织也是“法人”具有拟人性。所以,本条文中的“the requirements of these interested parties”应译为“相关方的需求”较为合适。但在本ISO9001标准的标题中及其他作为本ISO9001标准的“规定”的情况下应译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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