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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中那些你必须要关注的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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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10 16:02: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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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小时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1日

《安全生产法》: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前款规定采取停止供电措施,除有危及生产安全的紧急情形外,应当提前24小时通知生产经营单位。

1月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1年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销售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应当如实记录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经办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所购买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品种、数量、用途。销售记录以及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相关许可证件复印件或者证明文件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年。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发现申请人未经许可从事特种设备相应活动或者伪造许可、核准证书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许可、核准,并在1年内不再受理其新的许可、核准申请。

「2」

2小时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48小时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实施查封、扣押,应当当场下达查封、扣押决定书和被查封、扣押的财物清单。在交通不便地区,或者不及时查封、扣押可能影响案件查处,或者存在事故隐患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可以先行实施查封、扣押,并在48小时内补办查封、扣押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2日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应当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2日内,交至所属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在2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2个月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特别重大事故和重大事故的调查期限为60日;特殊情况下,经组织事故调查组的机关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60日。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的单位收到申请后,应当在60日内组织考试。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特种作业操作证需要复审的,应当在期满前60日内,由申请人或者申请人的用人单位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申请生产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由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申请生产第一类中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前款规定的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2年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的有效期为两年。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重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使用单位在重复使用前应当进行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维修或者更换。使用单位应当对检查情况作出记录,记录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3」

3日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托运人应当向运达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公安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对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运达目的地后,收货人应当在3日内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交回发证机关核销。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登记办公室在3个工作日内对登记企业提出的申请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通过登记系统通知登记企业办理登记手续。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申请取得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申请人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相关材料,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前款规定的材料之日起3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申请之日起3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依照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告知后3日内以书面方式提出。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当事人应当在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进行陈述、申辩,或者依法提出听证要求,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3个月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对许可运输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发给3个月有效的运输许可证;6个月内运输安全状况良好的,发给12个月有效的运输许可证。

3年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未发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3年。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至少每3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违反本条例规定,被依法撤销许可的,自撤销许可之日起3年内,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不予受理其新的许可申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机构,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每3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提出安全评价报告。
 楼主| 发表于 2018-9-11 10:32:09 | 显示全部楼层
在组织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考试时,带数字的内容也是出题者考虑比较多的内容。弄几个不同时间,由答题者选择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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