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2146|回复: 3

【今日案例】如何安排好培训?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3-10 22:01: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质量管理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主题描述

  有一家皮鞋制造公司,拥有近400名工人。大约在一年前,由于生产部门疏忽大意,缺乏质量管理意识,失去了两个大主顾,于是公司决定,针对生产部门开设一套质量管理培训来解决问题。
  授课时间安排在每个周五晚上7:00~9:00,历时10周。公司不付给听课员工额外薪水,但会记录下他听课的积极程度,以后在涉加薪或提职的问题时,公司将会优先考虑。
  刚开始时,听课人数平均60人左右。在课程快要结束时,听课人数已经下降到30人左右。而且,因为课程是安排在周五晚上,所以听课的人都心不在焉,有一部分离家远的人员课听到一半就提前回家了。
  你觉得这次培训的组织和管理有哪些不合适的地方?如果你是这家公司的人力资源经理,你会怎么样来安排这场培训呢?
 楼主| 发表于 2015-3-10 22:02:16 | 显示全部楼层
案例解读:

1.400名工人的皮鞋制造公司

2.一年前,生产部门疏忽大意,缺乏质量管理意识,失去大主顾

3.安排培训,时间定在每个周五晚上7:00~9:00,历时10周,并且不付给听课员工额外薪水,涉及加薪跟提职时优先考虑

4.听课人员从开始的60人到后面只有30人左右

案例分析:

1.这是一个明显是培训安排不合理的状态。首先从培训需求调查开始一直都没有一个规范性的流程。只是因为“生产部门疏忽大意,缺乏质量管理意识”,没有分析好原因和需求所在。

2.授课时间安排不合理,周五晚上7:00~9:00,很多员工会顾及回家的路程以及隔天是休息日的情况,对培训的时间有所抵触。

3.听课员工不付给额外的薪水,只是在涉及加薪或提职时,会优先考虑。这就给员工一个信号,如果不涉及加薪跟提职,我为什么非要去参加培训不可呢?也就是培训的目的没有贯彻到每个员工心上,为了什么培训变得不明确。

4.课程安排不合理,是开设一套质量管理培训,但是管理培训没有主次分别,如果是针对那个质量问题,就应该分层次分类别培训。
 楼主| 发表于 2015-3-10 22:04:44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

1.首先分析质量问题,导致失去大主顾的根本原因。是生产主管的意识问题,还是生产员工的不配合问题,也就是要究其根源,透过这个现象看到问题的本质问题。如果是生产主管的意识问题,那么首先应该通过一些例会对生产主管在质量管理方面进行一个意识的加深。如果是员工的不配合问题,那么就应该了解这个不配合的根源在哪里。

2.调查培训需求。对于案例中的听课人数仅仅是60人,是只安排这些人进行培训,还是这些人是中高层管理呢?如果是中高层管理的话,是否在培训前进行一个培训需求的调查。首先确定他们对于这次质量管理疏忽的看法,并提出培训的预案,让他们提出自己的看法,对这些需求进行分析。

3.培训管理:确认培训的目的之后,我们需要了解我们培训后要达到什么样的目标,并且确认好培训的对象以及内容,还要及时通知需培训人员,进行一个培训前的动员大会,对培训讲师的选择,培训的场地跟时间的确认,培训效果跟踪,培训的全程总结。

在这一系列的问题中,我们都要先落实好,特别是培训前动员,需要对这些人进行一个简单的训前会,让大家了解培训的目标跟要达成的效果,并给予一定的物质补贴,或者一定的培训津贴。

培训时间的管理,一般情况下会选择周三晚上,因为周三一周的中间位置,大家对于这个时间的敏感性没有那么大,而且经历了周一跟周二的适应,周三的状态是最好的,培训效果也比较明显。

培训后的效果评估,非常的重要,是对这次培训的一个整体的总结。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来确定这次培训的效果评估,是要从生产管理上呢,还是从平时的质量管理上,都要根据企业自身的情况。

综上,培训并不是说你叫来听课就可以了,培训是一个系列的过程,所以要对培训一个综合的管理,让员工了解培训,会配合培训,在培训中有结果,才能达到企业培训员工的目的。
发表于 2016-12-22 21: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一个很不错的案例分析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QPDCA平台自律公约|QPDCA质量论坛 ( 苏ICP备18014265号-1 )

QPDCA质量论坛最好的质量管理论坛 GMT+8, 2024-5-12 12:42 , Processed in 0.100226 second(s), 17 queries , Gzip On.

无锡惠山区清华创新大厦901室0510-66880106

江苏佳成明威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